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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廣東惠州一家小型國企公司,24名在冊職工有8人是領導親屬。該公司回應稱,其中1人是組織調動,另外7人都是臨時工,屬於正常招聘。領導稱,親屬員工為了避嫌,很積極很爭氣。(5月27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8人中7人是臨時工,這樣的回應已讓公眾習慣,除非偶爾換個新詞兒,比如“志願者”之類,勉強還可以激起輿論的漣漪。就這個新聞來說,是不是臨時工已意義不大,該公司“正常招聘”、“照顧單位子女是本身的”的回應才是亮點,同時也戳中國企單位人事任用的痛點。
  其一,是任人唯親的“痛”。24名在冊職工有8人是領導親屬,加上4位領導,該國企職工竟然一半是親戚,這樣的概率,還稱是正常招聘,不禁讓我們感嘆:世界真小。想起前些日子有些部門關於官場稱謂的規定:不准叫老闆、老大,只准互稱職務或同志。但就這家國企看來,似乎沒有如此必要,直接叫“爸爸”、“媽媽”、“叔叔”就可以了,既親切,又真實。
  為什麼該公司就敢稱正郴故且蛭庋氖慮椋諂淥笠簿7⑸且桓銎氈橄窒蟆U庵幀胺闖!倍嗔恕⒕昧耍簿汀罷!綳恕1熱繾罱笄煊吞銼涓鎩白優ヌ妗鋇惱泄ぶ貧齲谷壞賈陸松戲茫蠡指粗苯憂┰及才諾墓呃U庵幀襖硭比弧鋇娜現丫畹俟獺�
  誠如該公司領導所說,“照顧單位子女是本身的”、“是職工子弟,需要的,能夠做事的又沒找到事做的,同樣可以,沒什麼的”。換句話說,他們就沒有考慮過避嫌的問題,認為這是理所當然,天經地義。但這種“天經地義”是可怕的,它已然不是國企人事任用的潛規則,而成了顯規則。
  其二,是無規可依的“痛”。潛規則之所以能成為顯規則,是由於相關法規的缺位。惠州市國資委人事科稱,該公司應該沒有大批量地錄用正式職工;招聘臨時工應該不用向國資委一級報備;是否迴避直系親屬應該沒有具體的規定。三個“應該”,不僅體現了人事科閃爍其詞的態度,更暴露了我國對國企人事管理的混亂現狀,即無規可依,人既是規。於是乎,該國企上級公司也就可以底氣十足的說:“符合公司法規定”。
  前不久,國務院辦公廳發文,要求促進高校畢業生公平就業,其中,“國企應公開招聘應屆生,公示擬聘人員”廣受關註。但時至今日,我國還沒有對國企招聘的相關細則規定,不同地方、不同國企的相關規定更是五花八門、口徑不一,以至於,是否迴避直系親屬等問題,還只能用“應該沒有”來回答。
  因此,急需打破這種“半數職工是親屬”的正常,敲碎“沒什麼的”的思維慣性,將國企招聘納入法規管理,才能保證國企不變成“家企”。對此,與其等待新的政策研究、頒佈,倒不如讓事業單位、國企單位的人事招聘一併參照公務員的招聘規則。畢竟,這些部門都具有公共性,不是私人所有,任何時候都該任人唯賢、量才錄用,而不是成為“親友堂”。
  文/王磊  (原標題:半數職工是親戚戳中國企招聘痛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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